3
铝镁二甲硅油咀嚼片

铝镁二甲硅油咀嚼片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永信药品工业(昆山)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胃酸过多,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和胃肠道胀气。

查看说明书
铝镁二甲硅油咀嚼片
铝镁二甲硅油咀嚼片
铝镁二甲硅油咀嚼片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铝镁二甲硅油咀嚼片
铝镁二甲硅油咀嚼片
氟康唑胶囊
氟康唑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 每片含氢氧化铝干胶………………200mg(相当于氢氧化铝153mg) 氢氧化镁……………………………200mg  二甲硅油……………………………18.9mg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化学名称:α- (2,4-二氟苯基) -α- (1H-1,2,4 -三唑-1-基甲基)-1H-1,2,4-三唑-1-基乙醇。分子式:C13H12F2N6O分子量:306.28

生产企业

永信药品工业(昆山)有限公司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807

国药准字H1096016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胃酸过多,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和胃肠道胀气。

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

用法用量

成人一次1~2片,一日4次,饭后20分至1小时及睡前服用。本品须由医师指示使用。

口服。成人。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0.2~0.4g,一日1次。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剂量。小儿治疗方案尚未建立。有资料报道起始剂量按体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疗少数出生2周至14岁的小儿患者,结果是安全的。

副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2.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4.可见头晕、头痛。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动物试验中,本品高剂量给予动物时可出现流产、死胎增多、幼年动物有肋骨畸形、腭裂等变化。虽然在人类中未发现此类情况,但孕妇仍应禁用。2.尚无母乳中含本品浓度的数据,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服用本品时暂停哺乳。儿童用药:参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老年用药: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无须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须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详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

成分

用于胃酸过多,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和胃肠道胀气。

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

药理作用

本品为抗酸药。 氢氧化铝对胃内已存在的胃酸起中和或缓冲的化学反应,从而使胃酸过多的症状得以缓解。其干胶可覆于胃、十二指肠内壁起保护作用,并能吸附游离酸。氢氧化铝与胃酸产生的三氯化铝有收敛、止血作用。 氢氧化镁有制酸作用,与氢氧化铝合用可纠正单独使用氢氧化铝所致便秘和腹胀的作用。 二甲硅油为消泡剂,能改变气泡的表面张力,使其破裂,从而消除胃肠道内的气泡。

注意事项

1、本品中的氢氧化铝能防碍磷的吸收,通过与磷酸盐离子结合,形成不溶性的磷酸铝,不被胃肠道吸收,导致血清中磷酸盐浓度下降及磷自骨内移出。因此骨折患者及低磷血症患者不宜服用本品,本品亦不宜长期服用。建议在24小时内服用不要超过8片,服用最高剂量时不要超过2周。 2、阑尾炎或急腹症时服用,可使病情加重,增加阑尾穿孔的危险。 3、肾功能衰竭患者长期服用可引起铝中毒,出现精神症状,特别是对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可产生透析性痴呆,表现为肌肉疼痛抽搐、神经质或烦燥不安、味觉异常、呼吸变慢以及极度疲乏无力等症状。

1.本品与其他吡咯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 2.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 3.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吡咯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 4.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5.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剂量的本品时,可使肝毒性的发生率增高,故需严密观察,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两周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 6.本品应用疗程应视感染部位及个体治疗反应而定。一般治疗应持续至真菌感染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指标显示真菌感染消失为止。隐球菌脑膜炎或反复发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本品长期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 7.接受骨髓移植者,如严重粒细胞减少已先期发生,则应预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至1×109/L以上后7天。 8.肾功能损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调整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