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肾助阳、益气养血、强筋壮骨。主治肾阳不足、气血两虚引起的腰膝酸软、畏寒肢冷、神疲乏力、头晕耳鸣、阳痿遗精、尿频、筋骨痿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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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参、鹿茸、山茱萸、桂圆、地黄、熟地黄、白芍、龟甲、鳖甲、阿胶、杜仲、续断、天冬、茯苓、酸枣、酸枣仁、琥珀、艾叶、泽泻、乳香、廷胡索、陈皮、没药。铺料为炼蜜。 |
本品主要成份舒必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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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紫光古汉集团衡阳中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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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675 |
国药准字H37021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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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肾助阳、益气养血、强筋壮骨。主治肾阳不足、气血两虚引起的腰膝酸软、畏寒肢冷、神疲乏力、头晕耳鸣、阳痿遗精、尿频、筋骨痿软。 |
本品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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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次。小蜜丸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治疗精神分裂症,开始剂量为一次100mg,一日2~3次,逐渐增至治疗量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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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1.常见有失眠、早醒、头痛、烦躁、乏力、食欲不振等。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心动过速、排尿困难与便秘等抗胆碱能不良反应。 2.剂量大于一日600mg时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 3.较多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体重增加。 4.可出现心电图异常和肝功能损害。 5.少数患者可发生兴奋、激动、睡眠障碍或血压升高。 6.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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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忌服。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使用时应减低剂量。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6岁以上儿童按成人剂量换算,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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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肾助阳、益气养血、强筋壮骨。主治肾阳不足、气血两虚引起的腰膝酸软、畏寒肢冷、神疲乏力、头晕耳鸣、阳痿遗精、尿频、筋骨痿软。 |
本品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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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苯甲酸胺类抗精神病药,作用特点是选择性阻断中脑边缘系统的多巴胺(DA2)受体,对其它递质受体影响较小,抗胆碱作用较轻,无明显镇静和抗兴奋躁动作用,本品还具有强止吐和抑制胃液分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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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忌气恼; 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率失常、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6.癫痫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