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散风清热,解毒利咽。用于感冒发热,咳嗽,咽喉肿痛,扁桃体炎,目赤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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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臭灵丹、蒲公英、千里光。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滑石粉、包衣剂。 |
本品为竹子加热后沥出的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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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江西民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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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086 |
国药准字Z36021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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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清热,解毒利咽。用于感冒发热,咳嗽,咽喉肿痛,扁桃体炎,目赤肿痛。 |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小儿痰热惊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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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3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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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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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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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散风清热,解毒利咽。用于感冒发热,咳嗽,咽喉肿痛,扁桃体炎,目赤肿痛。 |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小儿痰热惊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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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